近日,“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助推全县上下形成“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心聚力,助推发展,为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和“美丽嘉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本次评选的对象包括全县范围内农村、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在弘扬“善文化”中涌现出来的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和重要影响力的各类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
“善人”暨道德模范的推荐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根据其主要事迹评选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善事”的推荐条件为:在我县弘扬“善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丽嘉善”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对推进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引导“向善”机制的形成、倡导新时期道德取向有积极推动作用,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认同,成为宣传弘扬“善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样板,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事例。
本次评选活动主要分宣传发动、民主推荐、公示确定、宣传表彰四个阶段。7月14日至7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21日至8月5日为民主推荐阶段,8月8日至9月9日为公示确定阶段,9月12日至10月为宣传表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