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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阿姨买房受委屈 耐心调解终退款
 2016年07月20日 09:31:26 嘉善新闻网
  

  近段时间,红火的楼市不仅刺激着本地市民买房,也把上海等周边城市的市民吸引过来了,购房多了,问题也随之多了,上海的薄阿姨夫妇在我县买房就买出一肚子委屈。

  据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多项房产新政的出台使我县房产交易量增长明显,半年度已达到往年全年的交易量,在泱泱的购房大军中,像薄阿姨这样的上海购房者就占到6成左右。他们在嘉善买房的过程中或多或少碰到一些困难。

  “今年4月初,我和老伴在闵行区地铁9号线泗泾站附近的马路上,被热情的销售人员拦下来并硬塞了房屋广告,他们介绍说,销售的房子很便宜,还特别强调,到了2017年,地铁9号线将会延伸到此商品房附近,他们还说可以提供免费看房服务,我们不好意思表现得太冷淡,就给了电话号码。”几天后,销售人员就把他们两人接到了嘉善。“由于当天是雨天,我们下车后周边环境还没看清楚,就被好几个销售人员簇拥进了售楼中心,在众多销售人员的频频劝说下,一时冲动,就稀里糊涂签了一份购房合同,并交了两万元的“意向金”。回到上海后,他们渐渐冷静下来,并把这件事告诉了儿子。薄阿姨的儿子上网一查,上海并没有地铁9号线延伸到嘉善的规划,综合分析后觉得买房之事不妥。但仔细看了合同后,发现该合同为定金合同,条款写明了如果到6月16日不付清余款就没收两万元的“意向金”。

  薄阿姨夫妇顿时傻眼了,在接下来的将近两个月里,他们反复跟房子所属的都汇置业开发商协商沟通退款事宜,公司最初同意退款1.5万元,薄阿姨也答应了,但是公司后来变卦说只能退5000元,再到后来公司索性都不接电话了。无奈之下,薄阿姨只能写信到我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来寻求帮助。

  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来信后,考虑到消费者住在上海,来回处理比较不方便,决定尽快帮消费者联系房产公司协商此事。多次联系开发商的售后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认为,销售人员推销商品房的时候,应当真实客观地介绍房源信息,不能使用未经证实的信息或者虚假夸大的信息。对于消费者交付的款项,要明确款项的性质,如果是收取定金的,应当把交纳定金的后果跟消费者解释清楚。如果由于宣传上的虚假夸大导致消费者误解误购的,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公司应当及时给消费者办理退款手续。

  经过12315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公司售后负责人表示宣传上可能确有不妥之处,承诺会抓紧跟消费者协商处理此事。近日,开发商终于将1.75万元退回到了薄阿姨账户上,薄阿姨表示非常满意,一直念念不忘要感谢12315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7月15日,家住上海的薄阿姨冒着酷热坐火车将一面写着“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嘉善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

  鉴于近期上海客户到嘉善购房较多,投诉量也增长较快,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消费者支付了定金,违约则定金将被经营者没收,经营者违约则必须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消费者在支付定金时一定要考虑清楚,看清定金合同的条款,避免事后反悔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郁丽芳 通讯员 沈剑虹 实习生 章寅豪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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