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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了!车库内倒车不慎撞门吃罚单
  2016年07月20日 16:42:09  嘉善新闻网

  嘉善新闻网7月20日讯 市民唐先生这几天很郁闷,7月17日中午,自己在风泽泗洲小区把车从车库里倒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车库的电动门,后来他报警处理了这起单方面的事故,让他没想到的是,交警到现场勘查后给他开了一张200元的罚单。

  唐先生说,自己是这个小区里一户人家雇用的专职司机,7月17日中午,自己驾驶老板娘的保时捷SUV要把车从车库里倒出来,电动门还没有完全升起就倒车了,不小心撞到了车库的电动门。记者看到,这辆车的尾翼已经被撞断了一截,唐先生说,事发后自己马上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对方估价维修的费用要1万元左右。自己报了保险公司,再打了110,然后交警到了之后拍了照片,后来开了一张罚单。交警认定他的行为属于不按规定倒车,根据相关法规条款给予200元的罚款。

  交警部门:这张罚单是依法开具

  记者也来到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了解情况,中队指导员程晓峰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条的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驾驶员操作车辆时没有看清楚后面的情况,造成了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第76条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倒车的行为,将处150元的罚款,但是依据76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在倒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处200元的罚款。

  程晓峰介绍,虽然唐先生是在小区的车库内发生的单方面交通事故,但是同样适用于这项处罚规定。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的规定,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交警接到报案后到现场处理,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办法的规定来处理的。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机动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单车事故车损金额在3000元以下,或者两车事故中,每车车损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事故,可以直接通知保险公司处理,而超过规定车损金额数的交通事故,则必须要通知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查后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程晓峰还表示,如果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公安局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编后话:看来,这驾驶机动车得时刻注意小心谨慎,不仅在公共的机动车道上要遵守交通法规,即便是在小区内开车同样得遵守法规,千万不要以为进了小区,进了车库就彻底安全了,交通安全这根弦可得时刻绷紧了。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帖海东 李靖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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