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9月5日讯 新学期开学,学校周边各家食品店的生意也好起来了,为了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近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第六号消费警示:学生消费需谨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在县城区,许多中小学校门口都有一些油炸食品经营摊点、冷饮售卖点等,很受学生欢迎。虽然大部分的摊点及商家持有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也都符合要求,但有时也有流动摊贩出现。对此,县消保委发布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
1.学校、家长应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超市、商场进行消费,认真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并保存好购买发票或者凭证,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3.应尽量在家用餐,如需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设施好、管理正规、干净整洁、有量化等级“笑脸”标识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尽量不去卫生条件差、无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用餐。
4.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而购买路边摊点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学校周边有的烧烤、煎饼、麻辣烫、奶茶及油炸食品经营摊点卫生条件差、没有卫生消毒设施、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请谨慎购买食用。
5.如在食用食品后数小时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可自行乱服药物。
6.进行食品消费时,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如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