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9月15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但有人还是抱有侥幸心里,挺而走险。近日,县交警大队惠民中队意外查获了一名醉酒驾驶的男子吕某,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因酒驾被抓了。
在县交警大队惠民中队,副中队长丁国方说,9月5日下午3点左右,惠民街道新润村村民吕某驾驶轿车到中队旁边的惠民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手续,满身酒气的吕某借着酒劲在户籍室内大声喧哗。于是,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反映给了交警中队,交警将吕某带回中队,经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15毫克,属醉驾驾驶。
交警要求吕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对方却反应异常,迟迟无法出示。经过进一步查询发现,原来吕某2014年9月5日的同一天,同样因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最终被吊销了驾驶证并处以缓刑。也就是说,这次吕某这次属于无证醉酒驾驶。
目前吕某已被取保候审,等待法院判决。
编后话: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吕某却偏偏“吃了堑不长智”。希望经过这次教训,吕某能好好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