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车位被拦成“隔间”并出售 业主有疑问
 2017年01月12日 16:36:58 嘉善新闻网
  

  前天,我们栏目报道了干窑镇水乡学府苑小区把公共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拦成隔间的事情,现在,县城阳光西路书香门邸小区也有业主反映同样的问题。

  记者来到书香门邸小区地下车库区域看到,靠墙壁的区域有很多隔间,有的是敞开的,隔间内的地面划有停车线,内部还设有电源插座、电灯等设备;有的是卷帘门关起来的状态,卷帘门上贴有数字标号,从标号上我们大致了解到这里共有100多个这样的隔间。

  小区里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这些隔间之前都是没有隔墙和卷帘门的,2015年开始,陆续被开发商叫人过来砌的,现在已经卖掉了一部分。

  这位业主表示,她一直怀疑开发商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权出售?

  开发商:是为方便业主给电瓶车充电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小区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地下车库里这些被拦起来的部分,原本在建设规划里就是小区地下的非机动车位,他们有产权的,现在只是把这些非机动车位砌成隔间,配上充电插座,方便有需要的业主购买后给电瓶车充电,没有擅自增加车位的数量。 记者也电话联系了县住建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从建设规划的角度来说,只要开发商不改变车位的使用用途,在确保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是可以对产权所属的非机动车位进行处置的。

  县住建局:拥有产权就拥有处置权

  记者还从县住建局物管办了解到,如果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是属于房产开发商的话,那么,开发商有权出售。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帖海东 黄凯  编辑 黄丽燕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