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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下月起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2017年02月22日 10:12:52 嘉善新闻网
  

  记者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部署,自2017年3月1日起,我县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届时,目前实行的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办法将不再执行。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注销?《意见》作了详细说明: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科负责人表示,企业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首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的期限为45日。待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相比以前,改革后的注销手续更为简便,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服务。 自去年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企业注销登记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为641家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范磊 通讯员 俞利红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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