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住房保障部门获悉,我县第三期公租房租赁补贴卡发放工作于2016年12月开始,截至目前,2017年第一季度租赁补贴款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我县2016年首次实行公租房(租赁补贴)一年申请受理两次,2016年第一次于5月份申请受理,有74户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租赁补贴已于当年7月1日开始发放。第二次于10月份申请受理,共受理公租房补贴申请69户家庭,经审核49户家庭符合保障条件。
《嘉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按照家庭经济状况和住房面积的不同,可享受的保障面积每平方米补贴不同,分为18元·平方米/月、12元·平方米/月、10元·平方米/月三档。租赁补贴实行三类梯度保障,按照三类不同标准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实现公租房应补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