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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警方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2017年03月02日 11:21:57 嘉善新闻网
  

  近日,我县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截至记者发稿时,受害人李某仍在医院接受紧急救治,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月25日晚,刘某(男,22岁,嘉善人)在亭桥路某饭店与朋友王某(男,25岁,江苏邳州人)等人饮酒聚餐,后又到中山路某酒吧继续喝酒娱乐。2月26日凌晨0时许,刘某与其女友唐某(女,23岁,嘉善人)一同离开回家,刘某在路过中山东路人民桥旅馆门口时,撞倒了停在旅馆门口的电动车,旅馆老板李某(男,59岁,嘉善人)看到后出来交涉,没想到双方一言不合就发生了口角直至争执,刘某与李某及其家属扭打在了一起。唐某见刘某倒地不起,致电仍在酒吧的王某前来。刘某看到王某赶到后起身返回殴打对方,王某也紧随上去进行殴打。凌晨0时30分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魏塘街道中山路人民桥旅馆门前有人打架。接警后,魏塘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刘某、王某当场抓获,李某因头部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马叶芬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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