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标价明明是每公斤2.56元,但买回来后,发现价签上显示的标价为每公斤25.6元……”近日,市民王女士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反映在县城区一家超市散称蔬菜区购买了一根白萝卜,由于超市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多付了十倍的钱。
“要不是我及时发现,这些钱不就白白损失了么?”王女士说,发现价格有问题后,她立马来到这家超市理论,并向超市方提出索赔,但超市方只肯按原价进行退款。对该退款方式,王女士无法接受,于是提出了赔偿500元的要求,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该部门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于3月9日组织双方见面调解。调解时,王女士将所购买的萝卜、购物小票及当时现场拍摄的照片均出示给超市人员,超市人员确认无误后,当即向王女士致歉,承认是工作人员的疏忽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但表示500元的赔偿金额过高,愿意支付300元作为补偿,王女士表示同意。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超市人员现场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向王女士支付了300元。执法人员现场就此次消费纠纷对超市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要求其回去后加强管理,避免再发生类似纠纷。同时,执法人员也提醒消费者,今后在选购商品,特别是食品时,要仔细查看标识标签上的信息内容,避免买到问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