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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团购优惠为何享用不了?消费者要讨说法
 2017年03月15日 16:43:51 嘉善新闻网
  

  今天是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民曹先生来电说要讨说法维权。他说,自己3月11日在嘉兴参加了一个长安福特汽车公司嘉兴地区的春季团购会活动,用199元购买了一张可以抵用购车费用的团购券,并在当天交了3000元的定金给参与活动的一家嘉善4s店的销售人员,但是第二天他来到位于县城炮台口的这家4S店想要买车的时候,销售人员却不承认这张团购券可以抵价购车款了。

  曹先生是江苏南通人,来嘉善四年了,他说,自己当天到嘉兴参加团购会活动,觉得优惠挺吸引人的,于是就当场交了定金以及签了购车协议,但是没想到销售人员竟然会不认账。

  曹先生当初买的这张团购券上写明花199元就能抵用1000元,加上那2500元,自己一共应该可以享受抵用3500元购车费的优惠。

  在曹先生的车辆订购协议中我们看到,曹先生购买的是一辆福特福睿斯1.5L自动舒适型汽车,当时协议的车价为105000元,定金为3000元,其中还配套送有许多配置。曹先生说,他想用团购券去抵扣掉105000元里的3500元,但销售员表示不同意,前前后后协商了几次,但是都没有结果。

   4S店:优惠金额已包含在协议车价中

  我们也来到了这家4S店找到了相关经理,一位经理表示,曹先生当时购买的199元团购券享受的优惠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能享受抵价1000元的优惠,另一部分是能享受下单者满70人送2500元的抵用金,也就是说,这张团购券可以抵用3500元的购车款,而曹先生订购的这款福睿斯的自动舒适型,享有万元套餐,里面包含皮质座椅、导航、倒车影像等升级配置。这款车的厂商的指导价为10万7800元,附送的选装件套餐项目为15000元,也就是说原本总价为122800元的这款车型套餐,现在给曹先生在购车协议上的车价为105000元,两者的差价为17800元,这个差价里已经包括了曹先生参加团购活动所享受的这3500元的优惠了。

  这位经理表示,如果曹先生想要取回购车定金的话,他们需要和上级领导联系后才能做决定,对此回复,曹先生表示不满意。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县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起消费纠纷,主要是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没有对约定的内容充分沟通好,导致事后双方出现了分歧,建议曹先生把这件事向他们进行反映,他们受理后会进一步进行协调工作。

  编后话:我们在曹先生和4S店签订的这份协议上,并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抵扣的金额已经包含在双方的购车协议上的车价中的字样,至于双方当时在签订协议时口头上是否约定过,具体是怎么约定的,我们不得而知。通过这起消费纠纷,我们也想提醒广大的消费者,今后在和商家签订协议或者合同的时候,最好把优惠的事项白纸黑字写清楚了,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熊冰 李靖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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