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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未作商业用途的商住房 电费收的有点高
 2017年03月15日 16:43:51 嘉善新闻网
  

  家住大云镇云鼎公寓的马先生留言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在收取住户电费时收的很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马先生说,虽然云鼎公寓是商住房,但是房子是自己住的,并未用作商业用途,所以他觉得,物业按照商业电费标准收取电费是不合理的。

  我们也来到云鼎公寓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在物业办公室里看到了物业公开的收取电价的标准——公寓住宅每度0.95元,一般商业用房每度1.10元。一位物业负责人告诉我们,这公寓房属于商住房,电费是按照商业电费标准由物业统一收取后再交给供电部门,所缴的电费是由低谷、高峰、尖峰三个时段计价得出。电力部门规定60%是民用电,价格是0.538元;40%是商业用电,尖峰1.34元。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电力部门关于商住房的电费收取标准,如果严格按照低谷、高峰、尖峰用电,以及日常电能损耗等计算电费的话,云鼎公寓的电费收缴标准还会更高一些,所以他们就采取了一种计算中间价的方式,得出了现在的0.95元每度电,所以物业不存在在电费上赚钱的可能。

  那么,物业所说的情况是不是这样呢?这样的电费收取又是否合理呢?随后我们电话联系了县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商住用房的电价确实高过普通居民用电价格,电费计算方式也很复杂,总共有三个电价,分别对应的不一样的时间段。

  编后话:采访中,云鼎公寓的物业也详细罗列了收取电价的依据,如果住户还是有疑问,或是觉得这个价格收贵了,可以和他们再一起来协商议定。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张凯毓 黄凯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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