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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的快递为何“被签收”?
 2017年03月20日 09:29:06 嘉善新闻网
  

  一手交货一手签收,一单快递就算完成了。可是,偏偏有些快递员没等收件人签字就走了,出现纠纷后,给收件人带来了麻烦和损失。“明明没收到的快递为何显示被签收?”近日,市民沈小姐致电本报反映此事。

  沈小姐向记者讲述,她在淘宝上购买的商品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收了,至今杳无音信。沈小姐说,自己于2月18日在一家淘宝店购买了三件衣服,发货地显示为南京,当天就显示快递已揽收。因为不急用,沈小姐并未每天查询物流情况,但等到一周后还没有收到快递时,她便查询了淘宝网页上的物流情况,结果显示她的订单已在上周三就被签收了,物流记录显示签收人为本人。沈小姐心里犯了嘀咕:签收的快递哪去了?

  “我不知道谁给我签收的,快递也没有通知我,我又去问了小区的物业和门卫,人家都说没有收到。”如果本人并未签字,为何跟踪记录会显示本人已经签字呢?沈小姐又询问快递公司得知,快递公司放下快递后就扫描显示签收了。为了弄清楚原因,沈小姐特意赶到快递公司查询,并找到了当天负责送件的快递员,而对方坚称快递已经送到小区门卫,可能是有人拿错了件,并说“平时派件也不签字”。

  “谁来赔偿我的损失?”沈小姐说,这个包裹内的衣服价值1100多元,要求快递公司给她一个合理的说法。“当时快递公司表示会查明情况后给予一定赔偿。”但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至今对方仍称在调查中。记者致电该快递公司,该快递公司表示,因总公司规定快件需在一定时间内送达,为避免催单和罚款,有些快递员会提前或送完件后马上将快递状态标注为“已签收”,并表示他们也一直在积极处理这件事,目前已将这个情况上报给总公司,接下来会让客户提供货物的价值证明,由总公司确定赔偿的金额。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嘉深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最主要是看业主是否有委托物业代收快递。“如果经业主同意,由物业代收快递,那么一旦快递丢失,由物业承担责任;而如果业主没有同意或没有明确表示委托物业代收,那么快递丢了,业主既可以向快递公司,也可以向物业公司追责。”律师指出,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有责任按时将货物送到目的地,如果因为快递公司的原因造成货物破损或丢失,快递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购买保价的快递,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建议消费者在网购高价物品时,可以购买物流责任险等相应的保险,以确保发生意外时获得相应赔偿。”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马叶芬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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