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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拖车费用收取合不合理?
 2017年03月27日 16:48:57 嘉善新闻网
  

  市民周先生反映,3月21日一早,他因为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发现自己的车辆保险已经脱保了,为此,他的车子被当时处理事故的交警委托施救中心拖走了。事后,周先生被告知要收取500元的拖车费,他认为这笔钱收得有点不合理。

  周先生说,当天早上八点多,他在县城富康花园门口的早餐店买早饭时,不慎跟停在他后面的车辆有点小碰撞,当时两辆车并没有什么大碍,但还是报了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周先生的车辆保险已经过期了。

  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处理事故的协警并没有咨询他的意见,也没有告知他拖车的费用,直接呼叫施救中心把他的车拖到了位于衡山路的事故车辆停车场。现在,这500元拖车费让他付,他觉得不合理。

  周先生认为,当时他的车辆没有大的损伤,根本不需要施救中心的车辆来拖车,完全可以自己推行或找有拖车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而且事发地点距离事故车辆停车场也就5.5公里左右的路程。

  之后记者从县交警大队了解到,在事发当下,按照事故快速处理的原则,由协警在现场查看取证后,引导当事人到事故中队再做相关处理,对于周先生的车辆扣留,补办保险等相关事项都有民警告知并开了扣车单子。而对于脱保的车辆,任何人都是不能开上路的,如果自行拖行会引起安全隐患,也为了快速处理,不引起不必要的道路拥堵,一般都由县交警大队指定的这家施救中心的车辆来把车拖走,拖车费用由施救中心收取。

  施救中心:费用收取有标准

  记者也来到了衡山路上的这家施救中心,在墙上挂着的施救路段分界及收费标准说明上我们看到,在施救道路范围内的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装运一次为100元。小型车、农用车的收费为500元,道路以外要另加费用。除此之外,在22时到次日凌晨6时,遇恶劣天气,辅助作业等都按情况另收费用。

  对于拖车费用是否过高了,记者从县发改局物价管理科了解到,对于一般道路的施救费用,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规定,都由企业按市场规律自己定价。如果周先生对于这个价格有异议,只能自己跟施救中心协商。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徐子涵 熊冰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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