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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
 2017年03月31日 10:07:30 嘉善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该法,全面提高我县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昨天上午,县文化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班。县、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邀请了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浙江省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王显成前来上课,王教授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涉及到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并结合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重点强调了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职责,以及县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镇村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开放和服务要求。

  县文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主要是从政府保障的角度来考虑,而政府保障最终还是要从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提供的活动、服务、产品中体现出来。“通过学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该负责人说。

  来源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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