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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率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17年04月07日 09:32:32 嘉善新闻网
  

  日前,在姚庄镇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包括沈叙生在内的16位失能老人接受了首次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标志着嘉善率先在全省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些重度失能的人群经过评估认定后,可以自主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或居家接受专业的护理服务,初期每人每天最高可享受34元的补贴,第一批补贴预计今年5月份发放。

  年缴30元即可参保

  评估有效期最长为2年

  根据实施办法,长期护理保险覆盖我县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资30元、政府补助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90元。

  如果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重度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需要经本人或家属向所在的村或社区提出评估申请。需求受理后,评估人员上门,对评估对象的家庭状况,所患疾病,翻身、进食等是否需要他人帮助进行问询,并将实际情况填写至《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把表格录入电脑中,由系统得出专业评估结果。评估对象的失能等级暂定为1至6级,其中5级、6级为重度失能——可以享受该保险待遇。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评定确认以后,评估对象即可在次日享受到该保险待遇。

  “不光光是老人,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即使是失能年轻人,也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县民政局副局长许丰介绍,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最长为2年,享受长期护理服务的参保人员,要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向所在村(社区)提出期末评估的书面申请。期末评估通过后,才能继续享受该保险待遇;若复评通不过,则不会再享有相应的保障。

  一年可省上万元

  逐步实现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据了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初期,选择居家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天可享受20元(其中10元为护理券)的补贴,按天计算,按月发放;选择医疗机构或是养老机构的,按床位费标准结算,每人每天可分别享受34元、28元的补贴,补贴定期由县人力社保局发放给失能人员所在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

  以68岁的沈叙生为例,两年前因脑梗引起偏瘫后,便在姚庄镇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接受“特护”,现在每月的护理费为1760元。如果评估确认他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他将享受每天28元的补贴,一个月30天则是840元,他自己只需要掏920元。一年下来,可以节省护理开支上万元。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李永金表示,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运行的成熟,以后将逐步实现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按床日定额结算,床日费标准分别为每天120元、80元,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60%,每人每天可享受的补贴分别为72元、48元;选择居家护理的,最高补偿限额暂定为每月1200元(支付方式以护理券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重度失能人员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补贴后,不再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及其他规定不能同时享受的社会福利补贴等。

  目前,我县长期护理保险总筹资金额约5160万元。按照推进情况,预计今年5月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就能收到首批补贴。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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