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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为王”霸占公共车位合适吗?
 2017年04月07日 09:32:31 嘉善新闻网
  

  公共停车位是为了方便临时停车的车主,本是件惠民好事。最近,市民朱女士反映说,清明期间趁天气好带孩子到柳洲公园游玩,却发现不太好停车,“公园里有专门的停车场,但不少位置都被附近小区的业主长时间占据着,外来车辆根本没法停,只好停在公园主干道边。”

  明明是公共区域,商家“近水楼台先得月”,设置障碍物,只为方便前来消费的顾客;明明是公共停车场,却永远抢不到车位,“僵尸车”赖着不走……免费公共停车位被“占地为王”现象并不少见,使得原本就紧张的停车难题雪上加霜。

  公共停车位变“公”为“私”

  市民小李在上海杉达大学嘉善光彪学院附近工作,一直以来,为了“抢”一个公共车位,他总是很头疼。“附近的一家饭店把店门口的停车位占为己有,不让人正常停车。”小李介绍,自己原先上班时间便把车停在该饭店门口正对的公共停车位上,几次下来,该饭店老板便找小李交涉,让小李在中午吃饭时间把车挪走,方便来饭店吃饭的顾客停车。“如果我中午把车开走,下午就根本找不到停车的地方了。”后来,该饭店老板索性趁车位空着时将自己的三轮电动车停在了车位内,将车位占为了己有。“上班时本就时间紧张,看着空车位却不能停,实在糟心。”

  记者了解到,该区域划设的路边停车位本来就不多,高峰期更是“一位难求”。不少车辆因为没位可停而随意停放路边或商家门口的人行道上,有些车主选择暂时停靠一边,一旦发现有车辆离开,立即驾车占位,“抢车位”不断上演。“我经常来这里吃饭,发现这辆白色轿车基本一直停在那,几乎没挪过地方。”中午时分,原本打算停车吃饭的市民武先生因找不到停车位,只得驾车离去。记者也在附近一家餐馆处证实了武先生说的话。

  随后,记者又来到柳洲公园一探究竟。从公园车行入口处驶进,跟随指示标识,很快就能看到一片停车区域。但与朱女士描述的情况一致,停车场内几乎没有空位,记者仔细查看,确实有车辆的车身覆盖了一层落叶,看上去确实像很久没有挪动过的样子。当天傍晚7时许,记者再次来到柳洲公园,与白天相比,主干道旁几乎已经不见车辆停放,而划定的停车区域内依然停了些许车辆,仔细辨别,有几辆是白天见过的“熟面孔”。

  不道德私占行为或涉违法

  记者从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对于车辆在非停车区域的乱停乱放行为,行政执法部门会配合交警部门监管,但如果是正规停车位的使用问题,因不涉及乱收费、乱停放的情况,只能算作民事纠纷,行政部门较难管理。

  记者又咨询了浙江嘉深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由于公共停车位的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也当归于全体社会成员,商家因方便经营私自占用车位,属于违法占用公共资源。“商家没有车位的收益权,但占用车位,却能作为吸引顾客的手段,为其带来收益,是不合法的。”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应当立即停止对公共资源的侵占,不过,对于个人占用公共停车场资源的做法,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不允许,但从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看,这一做法违反了社会秩序,是不道德的行为。

  记者感言: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如果被长期无偿占用,这无异于对公共资源的异化。私占公共停车位现象久禁不绝,归根结底是违法成本过低,尽管市民诟病已久,却很少见到有人出面制止,更没听说过有哪个商家或个人因霸占公共车位遭到罚款,其中折射的是监管的空白和处罚的无法可依。就目前来说,也许只有在车位被长期霸占、市民停车难的繁华路段实行有偿临时停车,增加停车成本,才能有效缓解这一城市通病,市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才会提升。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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