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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医保个人历年账户实现家庭共济
 2017年04月12日 10:13:49 嘉善新闻网
  

  日前,记者从县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获悉,我县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已实现“家庭共济”,以后,市民可以用个人账户上的医保历年结余资金给直系亲属支付医药费了。

  据悉,“家庭共济账户”主要用于市民支付参加了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的医药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以及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我县有意向的参保人,可以携带自己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县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医保窗口将本人与对方的医保账户进行绑定。如果直系亲属是省内其他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则还需要提供其在当地的参保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完成绑定后,若被绑定人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在县内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可直接刷本人的医保卡使用家庭共济账户里的资金;如果被绑定人是外地参保人员,则需要其带着门诊刷卡后的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和其他材料到县社保中心医保窗口手工报销。

  “实施该项措施后,有望减少参保人员看病的自费支出,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县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想详细了解绑定和报销规定,可以到医保窗口咨询。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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