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新买的二手房竟然有个大问题
 2017年04月21日 16:29:37 嘉善新闻网
  

  郑先生来电反映,前段时间,他在县城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之后却发现有个大问题,连楼下的住户也来找他“麻烦”了,这让他很苦恼。

  郑先生买的这套二手房位于县城亭桥路和中山路交叉口这里,是亭桥南路196号的六楼。建筑面积110多平方米,去年12月份签的买房合同,合同金额65万元。

  郑先生说,他当时看中的是这套房子的面积和结构,价钱也合适,看房后三天签订了购房合同。

  郑先生说,前几天,房子的所有手续都办好了,他也就搬东西准备入住。结果,刚搬家的那天,楼下的住户就来找他了。他说,这房子漏水。

  郑先生说,当时他马上到五楼去看了,确实发现有漏水。五楼的住户跟他讲,漏水的位置是在厨房间到洗衣房一带,之前就漏的,当时五楼的住户为此还找过原房东几次,但是这些情况原房东包括中介都没跟他说过。

  郑先生说,由于这房子是顶楼,当时自己只关心过楼顶有没有漏水,就是没想到这房子向下有漏水。出了这个问题之后,他也找了水电工来看过,想找找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郑先生觉得,由于漏水问题在原房东住的时候就存在,之前看房子的时候,原房东也没有跟他说过这个问题,所以原房东要承担维修责任。

  对这件事,原房东又是怎样的态度呢?记者也试图联系对方,但是最终得到的信息是对方人现在在外地,联系不到。 那么,原房东究竟有没有这个维修责任呢?记者也咨询了《民生十分》栏目特约律师杭璐东。杭律师表示,首先还要看他们的买卖合同当中,对于类似的问题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郑先生这边有证据能够证明房东隐瞒了类似的事实的,他觉得合理的费用还应该由原房东来承担。

  事后记者还了解到,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原房东有一万元的房屋质量保证金押在中介那里,现在中介已经约了原房东尽快回来协商房屋维修的事宜。我们也希望这件事能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编辑 董玲珠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