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起,我县第四轮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全面受理工作全面开启。凡持有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我县就业、创业或居住的境内县外人员,均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各镇(街道)新居所办理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
为了能让广大新居民办理时更加便利,我县各镇(街道)共设立12个积分受理窗口。新居民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居住证,夫妻一方有效期内的计生证明,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等家庭关系证明;并向受理窗口提供符合计分标准的积分项目的证明材料才能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新居民提交的资料经新居所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全部录入“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信息平台”,然后由教育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等十四个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并进行公示。
此次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将于6月30日结束受理。据县新居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4年我县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以来,全县层面逐步扩展了新居民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积分享受公租房补贴两项公共服务。同时,也鼓励各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逐步扩展积分享受的公共服务项目,鼓励新居民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来享受更高端型、稀缺型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