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交警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体现交通管理的人性化,提高交通管理的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现将嘉善—西塘(X401)3公里150米的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调整为道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类型为双向测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