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残联获悉,我县制定出台的《关于实施嘉善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通知》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今后,我县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时最高可享全额补贴。
据悉,政策规定补贴对象为具有嘉善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辅助器具需求的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残疾儿童四个类别的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的项目共有70多项。补贴金额根据县残联规定的目录品种,按照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和其他残疾人这三个类别分别按三个档次执行,补贴比例从50%到100%不等。
我县有需求的残疾人,经本人(或监护人)持残疾人证、贫困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镇(街道)残联领取填写申请,并上报县残联进行评估确认。通过后,残疾人自行购买适配辅助器具并携带相关正规发票、《辅具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经村(社区)核实、镇(街道)残联审核后,办理补贴审批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残疾人每人每年度享受补贴的辅助器具不能超过两件(套),总额不得超过同类辅具补贴的上限;同一个类型的辅助器具,免费适配和购买补贴不能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