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县全面实施《中药饮片分类管理目录》,只有纳入《中药饮片分类管理目录》的中药饮片才能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据了解,分类管理实施后,《中药饮片分类管理目录》对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执行准入法管理,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中药饮片主要是价格相对低廉、地方习用的常规品种,共781种,不再另行设定个人自理比例,直接按相关政策规定报销比例予以支付。乙类中药饮片主要包括国家规定单方不予支付复方予以支付的品种、食药同源的品种、部分贵细品种、容易滥用品种、限定支付范围的品种以及中药配方颗粒等,共计127种,设定个人自理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自理5%、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自理10%后,再按相关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予以支付。
此外,目前中药配方颗粒剂的支付条件依然受所就诊的医保定点医院的等级限制,只有在医保定点的二级中医专科医院和三级医院才能支付。据悉,目前中药饮片试行分类管理在我省属于率先试行,为了方便结报,建议去省外就诊的参保人让就诊地医疗机构提供一份各类中药饮片的明细价格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