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县城施家路上某健身会所买了一叠商家承诺不会过期的游泳票,时隔一年去消费却被告知已过期无法使用。日前,市民赵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该起消费纠纷得到了解决。
近日,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又接到一起针对该健身会所的投诉。李女士反映称,购买了一对三的游泳私教课程,当时双方约定学习时间由李女士安排。然而令李女士不解的是,教练不认可此前的说法,表示不能按照李女士的时间安排上课。对此,李女士想要退回全部费用。最后经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调解,双方就教学时间等问题达成和解。
报名学游泳,遭到教练各种理由推脱;办了无时间限制的次卡,开卡时被告知未在一年内开通,视为作废……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梳理以往投诉案件时发现,自去年7月至今,短短一年时间内针对该健身会所的投诉竟多达8起,虽然不少投诉调解成功,但也有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终止的。
记者从县市场监管局获悉,在我县工商注册的健身会所有十多家,执法人员称,健身会所屡屡出现夸大宣传等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健身会所办理会员卡、购买消费券或报名培训服务时,一定要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优惠条件所迷惑;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货比三家,审慎选择;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风险过大;要保留好相关资料和凭据,建议口头约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体现出来,以便日后产生纠纷时及时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