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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2017年08月22日 09:14:40 嘉善新闻网
  

  “电动车驾驶者发生事故头部易受伤甚至造成死亡,交警倡导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降低受伤程度,切记‘不戴头盔要吃亏,戴了头盔真不亏’。”近日,我县不少市民的手机都收到了这则来自县交警部门的“友情提醒”。

  据统计,目前我县非机动车保有量在25万辆左右,因电动车车主安全意识不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导致的各类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2016年,我县共发生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4629起,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发生40起,令人触目惊心。

  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路面驾乘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降低交通事故的伤亡率,这段时间以来,交警部门在辖区内各主要路口、车站、广场等车流量大、人口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展板,通过邮局向社区、企业发放《居民文明交通倡议书》和《企业员工文明交通倡议书》等,提醒群众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此外,交警部门还深入到辖区内各大型企业,要求企业负责人将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要求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为让群众知晓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形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接下来,交警大队还将在各镇(街道)连续一周不间断播放教育警示片,加强对驾乘电动车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马叶芬 通讯员 余振新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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