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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酒水被收开瓶费 消费者有异议
 2017年09月05日 17:14:04 嘉善新闻网
  

  现在,很多人去饭店吃饭都会自带酒水。近日,市民沈先生去县城一家饭店就餐时,因自带酒水被饭店收取了开瓶费,对此,沈先生想不通。

  沈先生说,前几天,他带着家人和朋友一家人去县城施家路上的一家饭店吃晚餐。就餐的时候,服务员告知他们有最低消费,买单的时候,说要收取开瓶费50元。沈先生觉得,酒瓶也没给他开,凭什么来付给你这笔费用,结果服务员说,那给你便宜点好了。

  沈先生说,后来饭店收取了他开瓶费30元,并在他的要求下,给他开了一张发票。

  沈先生说,据他了解,开瓶费早就不允许收了,这家饭店还要收取开瓶费,实在是不合理。记者也来到了这家饭店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说,他们饭店在很多醒目的位置都张贴了谢绝自带酒水和自带酒水要收开瓶费的告示,当晚,在发现沈先生就餐时自带了酒水,服务员也上前告知了沈先生要收取开瓶费。这位负责人也表示,现在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说不能收取开瓶费,他们向顾客收取开瓶费是合理的。

  饭店能不能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呢?记者也咨询了特约律师杭璐东。杭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的规定,商家不得以公示通知等类似的霸王条款,做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

  杭律师说,现在,各地有很多关于商家或酒店向顾客收取开瓶费或酒水服务费的案例,绝大多数的法院判决,都是判决返回相关费用的。

  消保委:法律明文禁止商家设置最低消费

  对于饭店设置最低消费的问题,县消保委秘书长沈剑虹说,商家设置最低消费是有法律条文明令禁止的。消费者如果遇到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的,可以拨打12315向他们投诉,他们会进行调解的。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黄凯 李靖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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