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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督促党员干部发挥示范作用
 2017年09月22日 09:48:39 嘉善新闻网
  

  近日,陶庄镇汾湖村涉违村干部沈某将自家存在10年之久的99平方米的违建彩钢棚拆除了,并将相关资料上报到了镇纪委。“这是镇纪委建立党员干部拆违承诺报告制度以来,助推拆违工作的一个实例。”该镇纪委副书记王燕说。

  为有效发挥纪委对拆违工作的监督助推作用,日前,陶庄镇纪委根据县纪委工作部署,在全镇在编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开展了“违建”自查摸底。经过调查发现,沈某和另一名村干部家中共存在3处违建,其中,沈某家中除了已经拆除的彩钢棚外,还另有一处混砖结构的违建。“对于余下两处面积90平方米的违建,两名干部承诺在10月20日前拆掉。”王燕表示,镇纪委将对拆除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违建在规定期限内销号。

  在全县“违建清零”攻坚动员大会召开后,县纪委迅速启动“违建”摸底调查专项工作,全县各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随即对本单位、本系统在职在编干部的违建情况进行再次摸底调查,要求凡有违法建筑的党员干部必须如实进行自查登记,无违法建筑的,进行“零违建”备案。

  “目前,全县已有9000余名在职在编干部完成了上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在编党员干部开展“违建”摸底,目的在于发挥他们在此次拆违攻坚行动中“领头羊”的作用,党员干部带头拆,一定程度上能形成一批群众跟着拆的良好氛围。此外,在开展排查的过程中,个别镇(街道)还将范围进一步延伸到了村一级,把对象扩大到了镇里编外的干部以及村(社区)党员干部,确保镇村干部“违建”情况数字清、底子明。

  摸底结束后不久,天凝镇某村干部周某很快拆了自家230多平方米的违建彩钢棚。2015年,为了存放利用材料、农用产品、器材等,周某在自家院子里建起该彩钢棚用做仓库。上周,周某对其进行了拆除。“经过摸底,全镇涉及彩钢棚违建的党员干部有19人,其中镇干部(编外)3人、村干部16人,涉及面积800余平方米。”天凝镇纪委书记陆春弟说,目前这些违建已经拆了75%,对于剩下的违建,涉违相关人员都承诺于本月底完成拆除。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涉违的党员干部,由其所在单位(部门)督促其在承诺期限前拆除违法建筑。”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县纪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抽查,对发现查实存在隐瞒不报、未在承诺期限拆除等情形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范磊 通讯员 善继轩 编辑 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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