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政经

我县出租房屋新规出台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7年09月23日 18:06:20 嘉善新闻网
  

  全县出租房屋整治工作推进会今天(9.23)上午召开,会议就新发布的《嘉善县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贯彻落实,对出租房屋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天荣参加会议。

  根据最新出台的《嘉善县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自10月1日起,我县行政区域内居住房屋除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外的出租管理都将按此规定严格执行。

  居住房屋用于出租的,应当与相关部门签订消防、治安等责任书,且必须达到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责任、环卫责任、功能条件等五到位。流动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工业园以及其他流动人口聚集地、企业等,将全面推行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需要统一准入标准、规范操作流程、签订出租协议、安装安防设施。今后,居住房屋的出租管理还将实行星级化、差异化管理,而承租房屋的安全状况、达标情况也会与承租人的新居民管理积分挂钩。

  陈天荣强调,抓出租房屋整治,就是抓稳定、抓安全、抓环境、抓城市经济。他要求,接下来,各主体各部门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推进出租房屋整治工作。

  要切实提高出租房屋整治标准,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好“四个平台”的作用,彻底整治隐患;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要进一步规范出租房中介市场,取缔无照经营的“黑中介”,进一步规范出租房租赁行为。

  要全面推广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按照“资格审查、受理登记、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要求,严审房源,对不符合出租条件的,一律不准出租。

  要结合拆违、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打好出租房屋整治“组合拳”。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周契 钱昱超 编辑 陆远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