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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乡十年 自家车库莫名换了主人
 2017年10月10日 09:19:24 嘉善新闻网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离开家乡十年了的李大爷终于有机会返回故乡嘉善,还未一解心中的思念与喜悦,却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糟心事:自家购买并且用了十多年的自行车库竟然被他人占用,成了别人家的,李大爷愤而将侵占使用自家车库的张某告上了法庭。

  原告:我买的车库怎么成别人的了?

  近日,嘉善法院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原告李大爷起诉称:1994年5月,他在我县某小区购入商品房一套,并购买了商品房附属的一个面积约5平方米的自行车库,房屋交付后遂入住。2006年,李大爷的儿子一家希望他能跟着一起搬到外地居住,李大爷便将煤气灶、桌子等杂物放入自行车库并锁住,随后离开定居外地。此后的十多年里,李大爷一直没回嘉善。

  不曾想,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回乡时,李大爷却发现自家自行车库已经被换了锁,原本车库里堆放的杂物全都被清理掉了,就连车库的木门都被改头换面换成了铁门,自己作为主人拥有的钥匙根本无法开启车库。

  仔细询问了邻里和小区物业后,李大爷了解到原来自家的自行车库是被另外一户新搬进来的邻居侵占使用了。李大爷急急忙忙找到新邻居,要求新邻居返还车库。对方却声称该自行车库是他购买商品房时向卖家购得,是自己的车库,拒绝腾退车库内的物品以及将车库返还给李大爷。

  这下李大爷气了,自己出钱购买,并且用了十多年的自行车库怎么突然成了别人家?一怒之下,他把占用自家自行车库的张某告上了法庭。

  被告:反正我花了钱,车库就是我的

  诉讼过程中,被告张某答辩称涉案车库确实是自己合法购买所得。据他回忆所述,当时是和中介一起开门进入涉案车库内,中介还给了他车库的钥匙,张某就认为该车库系其所有,并一直使用至今,所以原告李大爷的诉请没有理由,他不会归还花钱买来的车库。

  李大爷当即又向法院申请依法追加小区房产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房产公司称当初售卖给张某涉案车库时是查询了交付车库的原始记录,因为事情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国家规定永久档案年限为20年,期间公司搬过几次家,关于李大爷购买该车库的原始凭证没有找到,李大爷在小区生活了几年,清楚哪个车库是属于自己的,而张某则是通过层层转卖的方式向案外人购买,对于哪个车库是李大爷的,因为转手交易多次,极有可能出现误差。 法院经审理认为,法律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结合本案,原告自1994年购买房屋时附带购买了自行车库一间,自交付后使用该车库十余年,后因居住外地而将车库内堆放物品后离开,同时被告陈述其进入涉案车库内时物品情况与原告陈述其离开时遗留的物品基本符合,结合证人陈述,涉案车库应认定为原告所有。而被告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购房时一并购买了自行车库,故在被告无证据证明其购买了自行车库的情况下,其占用涉案车库缺乏相应依据,法院遂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自行车库的诉讼请求。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通讯员 善筏 记者 马叶芬 编辑 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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