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公开发布《关于认定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通知》,我县喜获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全省20个示范县(市、区)之一,同时是嘉兴市第一个。
近年来,在“两山”理念指引下,我县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等称号,荣获全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十个样本县和全省首批“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县(市、区)。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创建力度,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