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交警查获“双胞胎”大货车 到底谁真谁假?
 2017年10月23日 16:43:00 嘉善新闻网
  

  县交警部门今年八月份起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对我县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重型货车进行重点查处。行动中,一辆浙FAC059的重型货车进入了交警的视线,经查,这辆车有16起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列入重点开展监控布控的对象,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辆车竟然还有“双胞胎”兄弟。

  县交警大队陶庄中队副中队长沈龙平介绍,他们在对这辆重型货车进行监控后,于10月18日傍晚发现该车曾进入我县干窑境内,随后便落实人员去查找车辆,但是没有查到,之后在10月19日凌晨,发现了车的踪迹。

  沈龙平说,10月19日早晨,他们发现这辆车在凌晨2点多的时候装了一车货,沿着兴善大道往嘉兴方向行驶,凌晨3点多,这辆车又沿着平黎公路上G20往上海方向行驶。沈龙平他们注意到,第一车货装了一车方桩往西南方向行驶,隔了一个小时又装了一车管桩往上海方向去了,时间上面来不及。觉得情况不对后,他们立即对这辆车进行了进一步的排查,通过把通过监控抓拍到的两辆货车的照片进行仔细比对后发现,发行两辆货车有套牌的嫌疑,因为一辆车驾驶室座椅的颜色是黑色的,一辆车驾驶室座椅颜色是红颜色的。

  在确定存在套牌行为后,县交警大队启动了预案,将两辆车布控到公安警务平台,车辆一旦进入到我县范围,警方就会立即将指令发送到警务通手机上。10月19日早上8点多和9点多,两辆货车分别进入我县范围,交警部门立刻组织人员进行拦截,并扣留了车辆。

  在查扣车辆的过程中,交警发现,其中一辆车应该属于报废车,并且,通过行驶证和车架号、发动机号的对比确定是套牌车。

  既然一辆货车已经确定是套牌车,那另一辆车应该就是本尊了吧,然而交警部门在经过仔细比对后发现,另一辆外形相似的货车也可能是套牌车。

  警方在查获这两辆车的时候,也扣留了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随后交警在调查中发现,这两本行驶证都是浙FAC059牌照的重型货车的行驶证,而且都是真的证件。然而交警经过查询后发现,原来,该牌照的车有过两次的补证和补号牌的记录,而涉嫌套牌的这两辆车都在一家运输公司的名下,因此交警部门推断,还可能存在第三辆牌照为浙FAC059的车。

  FAC059货车“本尊”在姚庄现身

  10月20日下午,县交警部门经过进一步调查,终于在姚庄找到了第三辆浙FAC059牌照的重型货车。

  查获第三辆车之后,交警部门经过比对发现,这第三辆车才是浙FAC059牌照的本尊,之前查获的两辆车都是套牌车。交警也询问了该车驾驶员,对自己的车辆被套牌,驾驶员表示不知情。驾驶员说,他2015年买车的时候通过朋友介绍,把车挂靠在这个运输公司里面上了牌。但他这几年都在姚庄自己跑自己的私人运输,与这个公司没有瓜葛。

  那么,到底是谁补办过浙FAC059牌照车辆的行驶证和车牌呢?

  沈龙平说,驾驶员把自己的车挂靠在公司里面以后,公司可以凭借着他的机构代码证等所有证件到车管所里面补牌补证。而公司方也承认是自己去补的牌照。

  沈龙平表示,驾驶报废车辆是处以200到2000元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报废车辆予以没收,对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要处以2000到5000元的罚款。但是由于这起案件比较复杂,针对这起案件的具体处理事宜,警方还在调查处理中。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黄凯 李靖 编辑 陆远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