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货运实名制和货运企业安全查验制度,上月底至今,县运管所联合县公安局对货运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据了解,在此次安全大检查中,检查人员通过查验货运单据,查验货运实名制台账、查验安全台账等形式,对货运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截至目前,查处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企业总计23家(其中:未按规定落实货运实名制的企业为21家)。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不断强化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企业货运实名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