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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摔伤 医药费无着落
 2017年11月16日 15:22:18 嘉善新闻网
  

  今年50岁的四川籍新居民龚先生反映,10天前,他在县城某建筑工地上干活时不小心摔伤了,目前在县第一人民住院治疗,断了三根肋骨,他觉得工地负责人应该给他一定的医药费赔偿,但是工伤发生后一直联系不到负责人,这让他很郁闷。

  在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的一间病房里,记者见到了龚先生,他说,11月6日上午,他在建筑工地上收钢管的时候不小心摔伤了,后来,工地方面的管理人员叫了一辆车把他送到了县第一人民医院,但不久就离开了,后来的住院手续都是自己家人办的,住院的费用也都是自己出的。

  龚先生和妻子来嘉善打工10多年了,今年开始在建筑工地做小工。前段时间,他经老乡介绍,在县城一家建筑工地干活,也没有签过任何劳动合同,一天的工钱是180元,没想到干了10多天就出了意外,自家的经济条件不太。这几天,妻子也是请假在照顾他,现在已经产生了8000多元医药费,其中欠费3000元。

  龚先生说,自己开始也不知道谁是工地老板,后来通过多方询问,得知了工地一个老板余先生的电话,就联系过对方几次,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

  面对龚先生的无奈,记者也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余先生。余先生说,他不是龚先生的老板,但是他和那位老板之间有签订安全协议,会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采访中,余先生没有明说安全协议的具体内容,到底谁是龚先生的老板,他也闭口不提。随后,记者也联系到了介绍龚先生去工地干活的老乡胡先生。胡先生表示,自己只是介绍龚先生去干活的,并不是承包人,更不是龚先生的老板,而且他跟余先生之间也没有签过什么安全协议。

  之后,记者也找到了龚先生受伤的那个建筑工地,但是工地方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拍摄。

  律师:雇主承担受工伤雇员的赔偿责任

  针对龚先生遇到的情况,记者也咨询了律师杭璐东,杭律师表示,龚先生目前的情况应该先确保他及时医治,然后再和工地方面协商后续的赔偿,对于龚先生受的工伤,雇用他的老板应该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由于建筑工地中可能存在层层转包的关系,因此,除了直接的雇主需要承担主要责任,间接雇主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编后话:采访中,龚先生表示,自己会再次寻找工地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索赔,如果实在联系不到负责人的,会考虑走法律途径来维权。对于像龚先生遇到的这种问题,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务工人员,打工前最好还是和相关责任人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以免发生意外后不能顺利维权。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黄凯 熊冰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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