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十周年之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一份“生日大礼包”:在11月17日上午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被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成为此次全省综合执法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和“善文化”建设在我县综合执法系统结出累累硕果。
从2007年成立以来,该局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建局之本,把城管的行业文明作为政府法治文明的基础要件,将“善文化”持续贯穿于文明创建的始终,坚定不移建设一支“不一样的城管队伍”。开展各类敬老活动150多场、开辟自产自销点为农户累计增收3000多万元、“红蓝大风车·文明新风进校园”走进全县16所学校……从通过市级文明单位验收,到2013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再到2015年被批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十年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创带建,内强素质、外优形象,不断植厚的文明土壤、多元的文体活动阵地、面向各类群体的公益活动,使该局实现了以文明之貌提升自身形象、以文明之风转变行业之风、以文明之行赢得群众口碑。 “以文明创建为引领,我们还紧紧围绕文明执法、亲民服务这一思路,以深化改革为导向,以依法行政为抓手,以创新执法为驱动,形成了综合行政执法行业内的‘亲民城管’这一文明品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单位“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接下去,全局上下将乘势而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把“全国文明单位”的奖牌擦得更加闪亮,为嘉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