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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地方不称心 业主与装修公司起纠纷
 2017年11月28日 16:23:12 嘉善新闻网
  

  市民许先生反映,自己在县城东方星河湾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在装修过程中,他与装修公司起了纠纷,让他很心烦。到底怎么回事呢?

  许先生说,自己的新房子建筑面积是88平方米,找了我县的一家装修公司负责装修,由于自己和妻子工作都比较忙,因此装修也是全权委托给装修公司操作,当时和对方签订合同时规定装修的工期是3个月,但装修的进度已经超过了约定的期限。

  记者也找到了这家装修公司,由于负责人江经理不在,我们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他。江经理说,工期是有延误,但原因是多方面的,公司有责任,许先生这边也有责任。比如说,后期把普通的移门换成了中空的加钢化玻璃,光做门就要一个多月时间,品质上去了,工期肯定就要长一点。

  许先生说,除了工期延误,他还发现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所用的材料也不是合同中所约定的。当时他跟装修公司约定过,装修材料进场的时候得让他到现场查看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但装修公司的做法几乎都违背了这一约定,每次都是直接安装上去了。

  装修公司负责人江经理则表示,每次他们都会打电话给许先生,是他自己说没有时间过来验收。

  采访中,许先生还表示,装修中,很多地方的做工也不尽人如意,他要求装修公司给他一定的赔偿。

  律师:装修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消费者可索赔

  记者了解到,许先生虽然和装修公司有书面合同,但是在后来的装修过程中,由于对材料以及施工有多次变化,大家当时也都是口头上说的,所以到后来孰是孰非就讲不清楚了。目前,许先生已经和装修公司方面的人员到县消保委进行了调解,装修公司方面要求许先生先支付尾款后再给他家进行修补工作,而许先生不同意支付尾款,要对方先赔偿,由此,双方的调解没有成功,还要进行再次调解。

  针对这样的事件,记者也电话咨询了《民生十分》栏目的特约律师杭璐东。杭律师表示,一般在装修过程中产生问题的话还是以修补为主,如果涉及重大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方面赔偿。比如说,装修公司的装修行为没有按图施工,或者使用的材料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的,业主可以以装修公司的装修行为违反合同规定为由,要求装修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实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明显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家装,一般不存在有第三方工程验收的机构来对装修行为进行验收,有些地方不满意,需要返工也是正常的,应当进行及时维修或返工。一些大的装修瑕疵,后期的修补工作如果无法完成的,要进行一个经济上的赔偿。

  律师:家装纠纷一般协商解决

  杭律师也表示,对于一般的家装矛盾,普遍采取的都是协商处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要打官司的话,大家在精力、财力上也划不来。另外,他也提醒消费者,找装修公司,一定要签好合同,规定明细,要按照签订的合同来施工,如果出现临时改变施工方式,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应的证据。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黄凯 李靖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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