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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健身房开业前搞促销 游泳馆未按约定时间开放
 2017年12月08日 14:26:17 嘉善新闻网
  

  近年来,全民健身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在我县,大小健身房也开了不少,但是,办健身卡这件事还是得多留个心眼,日前,市民吴女士反映,她一个多月前在县城阳光路上的一家健身房办了一张会员卡,当时是冲着里面有游泳馆才办的,等到办了卡之后,游泳没游到,推销会员卡的那位销售人员也找不到了,这让她很气愤!

  吴女士是一位游泳爱好者,对健身房的要求就是要有游泳设施,今年10月,她找到县城阳光路上一家即将开业的健身房想要办卡,当时销售人员说,健身房11月8日试营业,届时,里面的恒温游泳馆也会开放,吴女士没多想,就花了1400多元办了一张年卡,没想到,钱交出去之后,游泳馆一直没开。

  游泳馆迟迟没开,吴女士很生气,一天,她和丈夫孩子一起赶到健身房要理论,结果不仅没找到忽悠自己的销售人员,健身房其他工作人员也一口否认了游泳馆会在试营业期间开放的说法,还说合同上面写的是12月8日,届时,如果游泳馆未开的话可以退卡给吴女士。

  合同中未写明游泳馆开业时间

  记者见到了这份合同,但是合同中没有关于游泳馆何时开放的内容,吴女士说,自己当时为了留存证据,便拿出手机试图将一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牌等信息拍下来,但对方极力阻拦,等后来自己想要离开的时候,听到对方骂人了。

  吴女士想要拍几张照片,留个证据,没想到却被人骂了,当她和那位工作人员理论后想要离开健身房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又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会员一家欲离开被挡路损失130多元高铁票

  理论没成,又生矛盾,吴女士说,当时这位工作人员竟然一把堵住了电梯门口,不让她一家离开,并且还报了警,由于当时丈夫要去赶高铁,被工作人员挡路后,结果就没坐成高铁,损失了130多元的高铁票。

  吴女士:要求退卡

  吴女士表示,对方这样的举动实在不能忍受,一气之下就要求退卡,自己被骂这件事,吴女士也希望对方道歉,并且赔偿他们损失的高铁票的费用。

  我们也找到了这家健身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过他们内部调查,当初销售人员确实是忽悠了吴女士,试营业到正式开业这一个月时间,是公司给会员们的额外福利,至于游泳馆,肯定不会那么早开。

  对于跟顾客发生冲突的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是他们不对,也向吴女士一家表示歉意,至于吴女士提到的退卡和赔偿高铁票费用方面的诉求,他们已经上报给了公司领导来处理,肯定会给吴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节目播出前,我们接到了健身房一位负责人的电话,对方对吴女士的遭遇表示歉意,希望得到吴女士一家原谅,而目前,健身房内的游泳馆已经开放了,希望吴女士能够回心转意,继续当他们的会员。

  事后,我们也电话联系了吴女士,想要听听她的意见,她表示,对于健身房的道歉和赔偿车票钱的态度可以接受,但坚决还是要退卡,并会向县消保委寻求协助调解。那么,这件事中,吴女士到底有没有权退卡呢?消费者在遇到类似这样情况的时候,该如何维权呢?我们也咨询了栏目特约律师杭璐东。

  律师:吴女士有权要求退卡

  杭律师表示,吴女士在没有使用过会员卡的情况下,并且能够举证商家有违约行为的,是有权要求退卡的。

  《民生十分》特约律师杭璐东表示,如果消费者能够举证,证明当时确实店家承诺某个时间段会提供游泳池的服务,游泳池的服务会决定消费者是否购买服务的时候,如果店家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消费者是可以选择退卡的。

  杭律师还说,这件事情中,吴女士对工作人员进行拍照,如果不是出于盈利、诽谤等目的话,那么商家是很难追责的,而作为商家,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无权限制他人的自由。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熊冰 李靖 编辑 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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