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嘉善由于紧靠大上海的特殊地理位置,再加上是全国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特殊身份,这几年来发展很快,由此也吸引了很多周边地区的人来嘉善买房。今年11月中旬,杭州的张先生通过杭州一家中介来到嘉善买房子,说好是要一手房,没想到最后变成了二手房,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张先生是湖北人,现在杭州工作,由于家人大多在上海,就想到临近上海的嘉善买套房子,今年11月中旬,他通过杭州的一家中介介绍,来到了位于嘉善城西大道和人民大道交汇处禾众商业广场的格林公馆,一位销售人员热情接待了他。当时,销售人员介绍,这栋楼是酒店式公寓,也说好是一手房,张先生看过后觉得不错。
对房子还满意,买房心切的张先生就和销售人员签订了认购协议。在这份协议上记者看到,张先生买的是一套位于22层的小公寓房,建筑面积是45.95平方米,总价是57万9千多元,优惠后价格为45万5千多元,定金5万元,而且还可以零首付。张先生说,自己当时没有犹豫,马上交了5万元定金,可不曾想到,回到杭州后,张先生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让他办贷款,他觉得有点不对劲。
记者看到,这份协议的甲方是嘉兴恒言行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协议中写明张先生必须在11月24日之前与甲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将不会退还5万元的定金,眼看房子买不成,定金也要损失,着急之下的张先生来到县房管处查询相关政策,又发现了其它问题。房管处说这套房子属于二手房,根本查不到备案价格。
张先生说,当初买房子时说好的一手精装修房,如果是二手房自己不会要,自己是被欺骗了。
随后,记者也跟随张先生来到了禾众商业广场格林公馆的销售中心询问情况,相关销售人员没有直接答复是否是一手房,只是强调这套房子没有卖过,一直在开发商名下,当时租给格林豪泰酒店经营。
按照销售的说法,记者也电话联系了县房管处开发科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这就是二手房性质。
针对此事,张先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也咨询了《民生十分》栏目特约律师杭璐东。
杭律师介绍,目前没有证据证明销售一方是否向购房者说明了事实,因为一手房和二手房在税收方面规定是不同的,所以销售一方必须把房屋基本状况向购房者说明。针对此事,杭律师认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承担罚没定金。
随后我们把律师的建议告知了张先生,他表示,接下去会去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就诉至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