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来电反映,近日,他开一辆三轮车送货时不慎撞到了一个人,导致对方脚部受皮外伤,原本他以为把伤者送到医院后只要包扎一下就可以了,但是医院让伤者住院并做全身检查,他觉得这样不太合理。
王先生说,当天晚上他开三轮车回家路上不慎撞到一位醉酒的小伙子,随后他马上把对方送到了就近的东方医院,并支付了1000元押金和其他费用,但很快院方通知他说治疗费不够。
记者在治疗明细单上看到,除了少量的西药费外,化验费中包括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B超、心电图、尿常规等等,总计1051元。王先生说,院方还要他再交1000元,才能把这个病基本治好。
记者在东方医院住院部见到了伤者,伤者说,自己伤口当时见骨头了,缝了七针。医院的骨科主任表示,对这样的伤者,他们一般都是要求住院的做全身检查的,这也是对伤者健康的负责。
医生:属常规检查不存在过度不合规治疗
记者也陪同王先生找到了当时给伤者开单子的主治医师,他表示,自己所做的一切流程都是按医院的有关规定及病人自身的病情和意愿执行的,没有存在过度或者不合规的治疗。
县卫计局:医院的做法符合规定
记者也来到县卫计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像车祸造成的外伤,医院为了确定伤者其他身体部位是否也有内伤,会做一系列的检查,因为人体受到外部碰撞冲击后,有些症状是不会马上显现出来的,因此确实需要让伤者留院观察一下。医院给伤者做检查也是出于医疗机构对病人的负责,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医疗风险和医疗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可以多一点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