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快递,都要填写寄件人和收件人双方的姓名、电话、地址等,这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同样,货物物流也要实名制,随着《反恐法》的出台,我县对实名制登记检查这项工作也越来越严格,近日,县运管所发现辖区内某物流公司所属的运输分公司某专线承运的两批货物,未验视和实名制登记,发现此情况后,执法人员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核实证据后依据《反恐法》开出了首张罚单,金额为10.2万元。
记者在县运管所看到了当时这家物流公司填写的货物运单,是从我县天凝镇运往江西吉安的,上面填写了收件人和寄件人的地址电话,但是双方的姓名、货物名称都没有确切填写。
县运管所法规股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张单子运输的是20多件化学物品,对此,他们组织执法人员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发现确实没有按规范操作,最终根据《反恐法》第85条规定,对该物流公司作出10.2万元的行政处罚。县运管所法规股负责人说,实行实名制及开箱检查是为了对运输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管控,对于属禁止运输的快件,应坚持“即查即停”的原则,确保运输渠道安全。
据介绍,县运管所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会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物流)企业货运实名制登记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23家企业存在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有关条例的问题,都按照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