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退散进集”的县域实践
 2018年01月17日 09:16:06 嘉善新闻网
  

  漂亮的玻璃幕墙、大气的标准厂房、精致的内部装潢——这就是2017年12月刚刚竣工落成的干窑镇“两创中心”。嘉兴博信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入住,上海交通大学·干窑机器人小镇联合研发中心揭牌成立,以及其余7个机器人项目开工建设,标志着干窑机器人小镇正式起航。

  与此同时,罗星、大云、陶庄等地的“两创中心”相继竣工,一批优质项目蜂拥而入。截止到2017年底,我县已有4座“两创中心”通过竣工验收,将入驻企业(商户)超过500家,全县在建或计划建设的“两创中心”已近20座,实现各镇(街道)的全覆盖。以“退”为“进”的“低小散”产业转型升级,正在嘉善县域生动地实践着。

  “退散进集”势在必行

  魏塘街道长秀村位于320国道沿线,这里曾是魏塘街道乃至全县村级工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全村大大小小的村级企业超过170家。这些企业都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前后发展起来的,在早期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起到了一定作用,形成了“村村点火、镇镇冒烟”的景象。

  时至今日,这种粗放式发展带来的弊端也不断显现,资源的占用与社会贡献之间的严重不匹配,环境的污染、安全生产的隐患等都需要大力开展整治予以解决。而其中,尤以小木业、水泥建材、小铸造等块状行业的突出问题为代表。

  经过前期排摸统计,全县分布在村一级的各类“低小散”企业,共涉及109个行政村(社区),相关企业共计2358家,合计面积近1.1万亩。“产业层次低,‘低小散’企业普遍存在,这是很多城乡环境问题的根源。”县经信局园区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腾退“低小散”是有效改善城乡环境的前提。

  2016年5月起,随着《嘉善县村级工业园区腾退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方案的出台,我县正式拉开了“低小散”产业腾退的序幕。按照“全域推进、全行业整治、全面清零、全力以赴”的工作要求,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分布在村一级的“低小散”企业的腾退整治工作。

  两年来,全县上下合力推进,截止到2017年底,累计腾退企业2500多家,合计土地面积1.05万亩,约90%的村(社区)实现了“清零”,整治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与此同时,全县的土地拆后利用率达到72%,其中主要以土地复垦为主,通过复垦后的土地指标大多将用于今后工业经济的再发展上。

  如今,驱车在长秀村主干道——长秀路上,道路两侧原本密密麻麻的“低小散”企业已经被拆除,一块块土地通过复垦孕育着新希望。

  抱团建设“两创中心”

  “低小散”产业腾退是一场自我革命,需忍受刮骨疗毒的阵痛。以长秀村为例,约170家企业超过280万元的土地租赁收入是该村最主要的集体经济来源,这些企业腾退后,村集体的稳定收入受到影响。像长秀村一样,依靠土地租赁作为村级收入的稳定来源,在我县不在少数。

  然而,关一扇门,开一扇窗。我县在全力以赴做好“退”这篇文章的同时,也在“进”的方面下足了工夫。我县一方面明确了“低小散”企业腾退的补偿政策和腾退复垦后的土地收储政策,基本上确保了镇、村的腾退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结合“强村计划”,鼓励镇、村参与抱团联建“两创中心”建设,保障今后的村级集体经济收益。

  在魏塘街道世界浙商工业园区内,总投资2亿元,占地50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的“两创中心”一期工程已经在基础打桩,预计将在明年年底交付使用。该“两创中心”由长秀村在内的5个村抱团联建。未来,“两创中心”将确保每年能为村里带来至少10%的分红,保障村里因低端产业腾退后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干窑镇“两创中心”由9村抱团联建,大云镇、罗星街道的“两创中心”分别由跨区域的19个村、33个村抱团联建……截至目前,全县已有43个村参与一次抱团,占比43.4%;31个村参与二次抱团,占比31.3%;22个村参与三次抱团,占比22.2%,3个村参与四次抱团,占比3%,有力推动了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县的村级“低小散”企业整治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全县上下正咬定目标,全力收尾,确保完成村级“低小散”企业整治的目标任务。2018年,我县将结合工业园区品质提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合理规划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两创中心”(小微企业园)项目,作为工业园区的有益辅助力量,并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和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进集”和工业园区品质提升。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倪峥嵘 通讯员 方伟 编辑 章永红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