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意外,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备案证!”日前,在县卫计局医政科领到《中医诊所备案证书》后,嘉善魏塘何钟中医诊所负责人何钟喜笑颜开。这是嘉善落实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发出的首张《中医诊所备案证书》。对于只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我县由原来的许可管理变为备案管理。
去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该法改革完善了中医诊所的准入制度,中医诊所由以往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县卫计局医政科副科长周高明介绍,原来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需的环节较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简化了中医诊所的办理程序。申请时如实填写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环保、消防等达到要求,申领的中医诊所至少有1名职业医师,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医疗机构工作满3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都可以实现快速备案发证。 值得注意的是,《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100%。周高明表示,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中医诊所,将不适用于备案管理。此外,实行备案管理后,中医诊所与其他医疗机构一样要接受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