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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核发首张《食品摊贩登记卡》
 2018年01月23日 09:42:58 嘉善新闻网
  

  1月19日,在县城售卖鸡蛋饼的市民张女士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魏塘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刚刚办理好的《食品摊贩登记卡》,这也是我县发出的首张《食品摊贩登记卡》,标志着曾“流浪”在街头的食品摊贩正式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无固定商铺食品摊贩将迈入持证经营、接受监管的食品安全新局面。

  曾经,分布在大街小巷、制售各类食品的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简称为“三小一摊”)给市民们带来美味的同时,其食品安全隐患也着实令人担忧,而“三小一摊”的规模注定了这类经营户在办理证照时无法达到正常证照审批要求。

  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三小一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对食品摊贩作出了“在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或者指定的场所、区域、地点和时间内经营,进行登记并发放登记卡”等规定。自《规定》实施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跟进,与全县各镇(街道)食安办协调沟通,从食品摊贩摸底调查、规划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拟定管理办法、发放登记卡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最终于今年1月18日全面实行我县食品摊贩的登记管理工作。

  记者从我县发放的首张《食品摊贩登记卡》上看到,该登记卡上详细注明了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经营时段、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这次办理登记卡相当顺利,提交了身份证、健康证、经营场地等材料后,工作人员核实后很快把登记卡给我了。”得知自己领取的是全县首张食品摊贩登记卡时,张女士直呼非常幸运。为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魏塘分局还特意制作了一块摊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用于公示经营者的《临时占道许可证》《食品摊贩登记卡》和健康证,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等内容也清晰可见,一目了然。根据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将该公示牌悬挂或摆放在食品经营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

  目前我县共有早饭推车等各类食品摊贩53个。今后,食品摊贩只要符合备案条件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即可申请办理登记卡,这也是市场监管局在事前监管的基础上,以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为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创新举措。 据介绍,食品摊贩登记注册制度的全面落实,将有利于提高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的死角盲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食品摊贩登记和整顿规范工作,对划定区域内的食品摊贩实行“定时、定点、定责”管理,引导食品摊贩规范经营,把好食品原料关,做好索票索证工作,让群众吃得更安心。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马叶芬   通讯员 夏仲艳 编辑 张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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