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惠民派出所民警日前在巡逻时发现了一辆可疑车辆,经调查,最终顺藤摸瓜查获了一起非法储运烟花爆竹的案件。
在县城木业大道东侧的一个弄堂里,警方在一个近百平方米的仓库内发现了大量烟花爆竹,而且都没有取得任何储运销售方面的许可证。现场,民警对这些烟花爆竹进行了拆箱清点,不仅品种多、数量大,而且还是“三无”产品。民警介绍,这个仓库并不具备安全储藏烟花爆竹的条件,周围紧挨着各种仓库,一旦发生火险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民警表示,接下去他们会先将这些烟花爆竹作为证据进行封存,并对这起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
编后话:其实,不仅非法储运销售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从去年元旦起,我县就禁止市民在县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环东路,南至白水塘路,西至城西大道路,北至沪杭铁路。快过年了,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