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凝派出所接到一位市民报案,说自己把钱借给了一位朋友的朋友,但是这一借就有去无回了。
上个月中旬,王先生报案称,自己在家门口被人以修车为由骗走了5000元。王先生说,自己不认识对方,但听对方是本地口音,就放松了戒备,聊天中双方说到几个同村人的名字,正好是他们都认识的,于是王先生就看在“朋友的朋友”份上,借钱给了对方。
民警介绍,王先生今年65岁,以种田为生,人比较善良淳朴,出于对嫌疑人的信任,甚至在借钱后没有要求对方写欠条,也没有让对方留下电话和名字。可之后的两天,他一直没有等到嫌疑人过来还钱,才觉察到情况不不对劲,这才报了警。随后,民警通过视频监控,一步步侦查,终于在县城区找到了嫌疑人,经民警调查发现,嫌疑人张某是天凝本地人,今年63岁,还有一名同伙是嘉兴人,今年64岁。
民警:被害人实际被骗了500元 谎报案情也违法
王先生在报警时称自己被骗了5000元,而民警在对嫌疑人审讯中得知,他们只骗了王先生500元。
警方介绍,目前嫌疑人张某和蒋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而王先生因谎报案情,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原则上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考虑到被害人之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
编后话:通过这件事情,老百姓应该要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和法律意识,一来是为了防止被人忽悠,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二来是防止自己稀里糊涂的违法,谎报案情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做,要是被害人因不懂法律,落得和嫌疑人一样的下场,那就真的让人哭笑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