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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驾照销分新规 县交警部门权威辟谣
 2018年02月28日 15:53:47 嘉善新闻网
  

  日前在微信朋友圈上热传一条消息,说是从3月1日起,帮别人处理电子眼拍到的交通违法记分要提前“面签”了,这条消息出来后,这两天到我县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窗口咨询的市民是络绎不绝,记者也前去进行了查看。

  下午2点,记者来到位于城西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只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前挤满了人,等候区内也座无虚席,等候的号码排到了1500多号。

  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最近在朋友圈看到,说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出了新规定,以后处理交通违法都需要先到处理窗口进行驾照和机动车的绑定,之后才能处理违法记录,于是他赶紧来咨询一下。

  市民陈女士是特地请假过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想赶在3月1日前完成绑定手续。

  那么市民们提到的新规是不是真的呢?县交警大队办公室副主任张云霞介绍,近日在网上发布流传的有关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消息是假的,很多市民听信了谣言,这两天前来咨询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特别多。

  “交管12123”APP推出新的便民服务

  张云霞介绍,这条被误解的信息并非是3月1日起要实施的新规,而是为了方便群众在网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一款名叫“交管12123”的APP手机软件上新添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如果市民需要使用这个自助处理的功能,需要先行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的软件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也就是所谓的绑定驾照与机动车,备案后就可以自助在网上处理自备案日之后的交通违法行为了。很多市民都误读了其中的信息,以为来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需要备案,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

  张云霞介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是有一定的数量限制的,一辆车可以绑定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一个驾驶员可以绑定除自己名下以外的三辆车,之后可以处理6分或6分以下并且罚款200元及以下的单子。

  编后话:如此看来,这一新功能的添加,其实是更加方便了市民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以后除了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这个APP进行处理,是一个便民的举措,所以啊,今后大家在看到网传的消息后,要先冷静分析一下,多向权威部门咨询核实一下,不要盲目地相信未经核实的消息。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 者 熊冰 李立男(见习)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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