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伯您好,我是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今天我和大云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唐跃春一起来为您办理法律援助相关事项。”日前,大云镇的张阿伯体验了一次“零跑动”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及时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号召,贯彻“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特殊情况“让工作人员跑,让百姓不跑”的工作理念,去年至今共计启动绿色通道案件512件,提供“预约式上门服务”18次。
前不久,张阿伯的继子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就老人发生交通事故进行咨询。过程中,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张阿伯已经75岁高龄,并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腿部受伤,无法行走,而对方也未曾露面,现在已经花去十万元左右的治疗费用。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告知其养子其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考虑到其父亲行动不便,可以为其上门提供法律援助。
“以前都是老百姓求政府办事,现在是政府亲自上门为老百姓办事,时代不一样了……”陆大妈感慨。陆大妈此前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处理一起姚庄镇的群体性讨薪案件,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一当事人因不慎摔跤,卧病在床,无法出门办理相关手续,于是安排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浙江东方正大律师事务所袁立中律师等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其办理相应的法律援助手续。
近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深化便民措施,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零跑动的上门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转变,架起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连心桥”,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