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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私自种罂粟 警民联合铲除排隐患
 2018年04月23日 09:40:04 嘉善新闻网
  

  趁人不备偷偷将罂粟种在了苗圃里,开花时被邻居发现。“看样子像是罂粟花!”接到市民报料后记者来到姚庄镇锦绣苑小区实地探访发现,娇艳的罂粟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已经结出了果实。姚庄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的举报后赶到现场,将栽种在居民院子内30余株罂粟植物全部铲除。

  居民举报:发现私自种罂粟

  “在锦绣苑小区这里有人种了一片花,看起来特别鲜艳,好像是罂粟。”接到市民李先生的电话后,记者来到现场探访。记者看见,该小区一处院子内,院子主人在里面种植了月季、桂花等植物,可在里面有20多株红得非常刺眼:有几株花瓣已经凋谢,只在顶端剩下一个矿泉水瓶盖大小的球体果实,果实顶端还有几个白色的小颗粒。记者随后又在隔壁的草丛中发现了几株类似的植物。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开始只觉得这几株结的果实可疑,怎么看这么像电视里的罂粟花。

  当着记者的面,李先生拨打了110报警。姚庄派出所的民警很快赶到现场,最终确认这30多株植物身份就是罂粟。四名民警立刻将罂粟逐一拔除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处罚。

  加大巡查:发现就马上处理

  “罂粟是禁止种植的植物。”民警告诉周边居民,罂粟虽然是观赏性极高的植物,但由于它是毒品原植物,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有相关禁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据姚庄派出所民警介绍,为防止非法种植罂粟现象出现反弹和蔓延,姚庄派出所积极联合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毒品源植物排查行动,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加大该类违法行为的巡查力度,并加强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铲除罂粟,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力求做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毒品“零产量”。

  警方也提醒市民,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发现有人种植罂粟、买卖罂粟和幼苗请及时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倪杨艳 通讯员 金碟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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