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美容过敏起纠纷 市监部门调解获赔偿
 2018年05月08日 09:37:37 嘉善新闻网
  

  “我在一家美容工作室做了几次脸部护理,没想到就出现了红疹,经医院诊断是由美容引起的过敏性皮炎,与商家几次沟通退款无果。”日前,市民方女士来到县市场监管局魏塘分局寻求帮助。

  据方女士介绍,自己在时博汇一美容工作室内花了45000元购买了美容套餐,如今医院花费了1500元治疗费用,她想要求美容院退款。接到投诉后,魏塘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双方组织调解。经了解,方女士另外两个朋友在她的介绍下,也购买了该美容店的美容套餐,她们共花费20000元。方女士等三人用了该美容店的化妆品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皮肤不适,以方女士最为严重。

  在调解中,美容店认为店里的化妆品是正规渠道进货,质量没有问题,方女士等三人皮肤出现不适,是正常的排毒现象。执法人员发现该化妆品有提醒:皮肤过敏体质者慎用,方女士也提到,她自己是过敏体质,并曾经就这个问题咨询过该美容店,但工作人员和她说没关系的,结果方女士使用后皮炎更加严重。

  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指出,美容店提供的化妆品使用说明中,有提醒皮肤过敏体质者慎用,而仍然让消费者继续使用,美容店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过协商,美容店最后同意,在扣除部分返利后,退还方女士等三人相关费用共56320元,并赔偿方女士医药费1500元。方女士等三人对魏塘分局的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县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做美容项目之前,最好先做好相关检查,了解个人肤质等方面的特点,避免为了美丽伤身又伤心。同时,在发生相关纠纷时,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倪杨艳 通讯员 顾斌杰 编辑 章永红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