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分分合合也属正常,但我县有一名男子和女友分手后还是对其纠缠不休,还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4月25日,市民叶某的家人到魏塘派出所报案称,叶某从当天下午开始就联系不上了,很可能被其前男友赵某带走了,民警根据叶某平时的出行轨迹进行查找,于次日凌晨4点多在一辆私家车边上找到了她,而此时嫌疑人赵某已经逃跑了。
民警说,赵某就是叶某的前男友,这次是在叶某上班路上将其拦下,之后将她带上车,还用捂嘴巴、打巴掌、掐脖子的手段,阻止叶某离开。
民警说,逃跑之后的赵某并没有罢休,还时常在叶某出行时围堵她,叶某几次想报警都被他制止,后来,民警就根据叶某的出行轨迹进行蹲守,终于在赵某骚扰叶某时将其抓获。
在县看守所,记者也见到了嫌疑人赵某,了解到,他是江苏人,今年36岁,赵某说,叶某比自己小四岁,两人从去年3月份开始交往,并一起同居过。
交往后,叶某发现,赵某不但好吃懒做,而且对她的占有欲特别强,从去年10月份开始,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今年3月份,叶某明确提出分手,并从和赵某同居的地方搬了出去。
目前,嫌疑人赵某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非法拘禁罪是指持续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失去身体自由,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
编后话: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谈恋爱本是你情我愿的事,在恋爱关系中,如果限制了对方的人身自由,但抓不住对方的心,也是白搭。对于男女关系方面,有的人也许没什么法律概念,因为占有欲、控制欲比较强,可能会做出过激的举动,但要知道,一旦触犯法律就要付出代价,比如说非法拘禁,就是触犯刑法的行为,谈个恋爱,最后弄得自己吃官司,那就犯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