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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积极推进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
 2018年07月06日 09:42:01 嘉善新闻网
  

  “电线要进行穿管,防止安全隐患。供奉时应使用电子蜡烛,提高安全意识。”近日,县民宗局相关人员一行来到位于干窑镇长丰村民间信仰点正心庵指导庵堂负责人毛二宝进一步做好规范管理。

  我县历史上建有圆觉寺、大云寺、药师庵、地藏庵、龙庄庵等50多座寺庵,还有七老爷庙、施王庙、二老爷庙、刘王庙、东岳庙等100多座庙堂。这些寺庙庵堂中,大部分规模较小,但也有一些规模宏大,香火鼎盛。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国家宗教政策的落实,一些历史悠久且尚存遗迹的寺庵得到了修复或扩建,依法批准建设为佛教寺院;还有一些有遗迹的寺庵在当地信教群众的热心筹款下,建设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县民宗局建立起了“纳、拆、并、改”四措并举管理机制,即“纳入管理创文明、因势利导抓拆除、优化布局作合并、因地制宜改它用”,稳步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初步形成了“公司管理型”“寺院带管型”“属地负责型”这三类具有嘉善鲜明地方特色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模式。

  “村干部对这里进行属地管理,对人员、安全、财物等进行监管。”干窑镇长丰村村委会主任倪建东这样说道。干窑镇党委委员于洋表示,干窑镇分布着大大小小较多庵堂,现在通过“纳、拆、并、改”,民间信仰工作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据悉,按照“纳、拆、并、改”工作法的要求,我县对正心庵这样规模较大,分布较合理且由村民自发筹款建成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原有几名村民负责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属地责任,要求所在村(社区)将一名两委班子人员安排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组织,承担起活动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消防安全、活动管理。同时,要求民间信仰场所在银行设立账号,定期在场所内公布财务收支,接受监督。

  我县还因地制宜建立了“寺院带管型”。在龙庄讲寺内的西南角就建设了一处民间信仰场所——老爷殿,作为干窑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整治拆除后民间信仰神像的集中供奉处。场所财务、消防等日常管理由龙庄讲寺负责,寺院为便于群众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另辟一门和通道,供群众进香时方便进出。与此同时,整合资源,建立了“公司管理型”,西塘的护国随粮王庙(七老爷庙)和圣堂。由于地处西塘5A级旅游景区,这两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已同步纳入景区管理。

  经过多年努力,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政府主导、宗教事务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场所自我管理”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截至目前,符合场所规范标准并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民间信仰场所共有67处。

  未来,县民宗局将进一步健全学习培训、考核督导、部门协作等机制,合力抓好民间信仰场所的民俗文化培育、大型活动期间的安保维稳等工作,确保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活动有序、传承文化、安全稳定”,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土特色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效治理的“嘉善路径”。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郁丽芳 通讯员 何新超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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